【經典札記】小草的故事

撰文/王思熙

曾經聽到這麼一個故事,心中感慨良多。故事的大意是:

一位到德國留學的中國學生,在太陽高照的日子,想曬曬自己的棉被,因為一時找不到繩子或曬衣的架子,就在門前的草坪上,將棉被攤開,曬了起來。

不久之後,有兩個警察找上門了,他們問這個曬棉被的留學生說:「草坪上的棉被是你曬的嗎?」留學生據實回答說:「是的。」

兩位警察聽了後,拿起皮尺,測量了棉被覆蓋草坪的面積,然後拿出計算機算了一下,並開出罰單交給留學生說:「請接受五歐元的罰款。」

「為什麼?」留學生詫異地問。

警察很耐心也很禮貌地跟他說:「因為小草也有曬太陽的權利,而你破壞了小草正常的光合作用。請你看看住宿須知,上面清清楚楚規定:為了保護小草,任何人不能在草坪上晾曬衣物。」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才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尊重大自然?什麼才是真正的愛護生命、保護生命?其實尊重大自然就是尊重自己;愛護小草的生命就是愛護自己的生命。小草日以繼夜進行光合作用,產生人類賴以維生的氧氣,而吸收了人類排放出來的二氧化碳。所以保護花草樹木就等於保護我們的衣食父母,就等於保護自己。整個大自然,不論動物界、植物界或礦物界都是一個生命共同體,誰也不能傷害誰,誰也不能離開誰。人固然有曬太陽的權利,小草也有曬太陽的權利。其實,人曬太陽的權利和小草曬太陽的權利,在正常情況下,本來並不衝突,只因人總是以犧牲萬物的生存,來滿足自己的欲求;以犧牲物界的權利來滿足自己的權利。這樣的作為表面看起來,予取予求,固然可以圖一時之快,滿足一己之私,但實際的真相是:人賴以維生的資糧愈來愈減損,生存的環境愈來愈惡化,圖一時之快的結果,換來的卻是無窮的禍患。所謂「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的性命。」自詡為「萬物之靈」的人類,難道還看不出問題的真相,還要無所顧忌,為所欲為嗎?

同樣的,還有這麼一個故事:

一位移居奧地利的商人,想在自家寓所庭院的草地上安裝幾盞景觀燈,就向當地的社區環保管理單位提出申請。過了幾天,社區環保管理主管單位派了兩位管理員來到他家,並拿著光線測量器,從各種不同的角度和方位,不斷地來回測試,並記錄各種角度太陽光照強弱的數據。

最後管理員對這位商人說:「根據我們的測試,你的草坪白天所接受的太陽光照已經足夠滿足小草光照的需要,用不著夜間再裝置燈光補充,所以您的申請礙難批准。再說,我們也沒有權利答應您這種非理性耗用能源的要求。」

兩位管理員還告訴這位商人說:「在奧地利,除了政府部門所指定的景觀草坪和花園能夠安裝燈柱外,其餘的草坪和花園一律不許安裝。小草在夜間最需要黑暗,如果裝置了燈光,會使小草的生長規律發生紊亂,連小蟲都不太願意鳴叫了。」

「即使那些被政府批准而裝置的景觀燈,到了晚上十點也會全部自動關閉,這不僅是為節約能源的理由,最重要的是:誰也不能剝奪或破壞這些草木或夜行動物的生存規律。」

多麼感人的故事啊!多麼幸福的小草啊!站在宇宙的高度看,小草有曬太陽的權利,也有不受燈光干擾的權利。這種萬物都有生存的權利是上天所賦與的,任何人都不能剝奪,即使是你家庭院裡的小草,也不能。或許有人會說:「可是人也有追求幸福,也有不受干擾的權利啊!」沒錯,追求幸福,不受干擾也是人類的基本權利,但我們還是要說,一個人在追求幸福享受的過程,不能以其他物種的生命做為犧牲,不應以剝奪萬物生存規律的權利作為祭品。裝置景觀燈,對人來說,無關生存,或許充其量只不過是為了滿足人的虛榮心,滿足人的一種感官享受,是項可有可無的奢侈。但對花草樹木來說,那是事關生存、事關地球生態和諧與平衡的嚴肅問題。

「萬物與我共生,天地與我合一」,這是老莊哲學的主軸。面對日益惡化的生存環境,如何突破重圍,人類著實要靠智慧,也要靠慈悲。以當前我們所處的環境來說,人類需要慈悲,比需要智慧來得重要。現在的人就是因為腦袋裡有太多「以人為本」的知識,太少「民胞物與」的慈悲心,所以才會有「破壞有理,享受無罪」的無知與作為,才會有「天地為我有,萬物為我用」的狂妄與貪念。

正因為人類的慈悲心太少,所以不能從一草一木中得到萬物共存共榮的啟發;也正因為偏見的知識太多,人類才不易從一花一葉上體現,與萬物同苦共悲的情懷。

說實在的,我們非常不願意承認「外國的月亮比較圓」這個說法,但是有時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外國的月亮確實比較圓的事實。至少,像上述歐洲幸福的小草就是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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