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人間】在動物收容所 等著屬於牠們的家

撰文/李娉婷
攝影/安培淂(經典雜誌攝影召集人)

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的建築物外,堤防後方就是台灣海峽,空氣中有著飼養大量犬隻難以避免的淡淡異味,海的氣味被壓過,但海風會時刻提醒著你所在的位置有多偏僻,每到冬天,願意來到這裡的民眾更是屈指可數,許多時候會特意到來的,理由又相當讓人失望。

一位阿伯和一隻花狗站在與兩週前相同的位置,情境卻截然不同,當時志工萬分感謝這位先生願意領養第二隻狗,沒想到這次見面卻見他對狗喊:「不乖就是這種下場!」原來,阿伯遛狗從不用牽繩,花狗讓人摔了車必須賠償,他因此不願意再養這隻賠錢狗,甚至帶著另一隻狗來觀望,要牠記得:你要是「不乖」也會這樣。

我不要牠了,因為……

雖然被命名為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但現階段,工作人員處理犬貓入園手續的機會比教育民眾多的多,大部分人更習慣稱呼這裡「新屋收容所」,遛狗志工團的阿敦無奈地說,大多數棄養者很明顯是飼主的觀念有問題,但他們作為週末服務的志工,對狗的進駐難以阻止,只能極盡所能地給這些被丟棄的狗一些溫暖,讓牠們至少每週有一天能得到陪伴及散步的機會。

有別於直接將寵物棄置路邊的違法行為,到收容所辦理棄養是合法的(官方說法稱為「不擬續養」),這個制度,本是為了真正有困難的飼主而建立,但在飼主責任觀念低落的台灣卻被濫用。為了不讓棄養壓垮收容所,地方政府無不想方設法提高送交動物的難度,目前有多地收容所設有「讓渡媒合期」門檻,飼主若要辦理不擬續養,需先提出申請並公告送養寵物,待媒合期滿後,才能將仍未被認養的寵物送至收容所,台中市的六十天媒合期是目前全台最高。

「棄養的理由太多了,搬家、分手、對狗過敏、狗太愛叫、狗不愛叫、亂大小便、生病,很多人想養時滿口保證,遇到事情就開始推託。」台中市動保處動物收容組組長洪惠雅說,當棄養理由是動物的行為問題時,工作人員會教導民眾應對方法,請對方在公告的六十天內再試試,這類飼主大多對動物有感情,只是不知如何是好,經過嘗試一般不會再來,但這終究只占一小部分。

洪惠雅說,收容所中對於外界環境變化適應良好的狗,只占三分之一,大多數狗還是會適應不良,從來沒被關過的狗來會一直叫、不斷撲籠想出來;還有很多膽小狗,被放到一個充斥狗叫聲的陌生環境,造成很大的心理負擔。

哪一條是台灣收容所的出路?

而貓被送到收容所,往往就是先絕食,那些被養得胖胖的貓最容易出狀況,餓一天就很致命。胖貓絕食容易肝衰竭,若發生這種狀況,收容所也只能幫貓吊點滴,或是用衣服、盒子把貓蓋起來,減少牠們的壓力,畢竟要讓貓停止焦慮,只有無望的「回家」一途。

在台灣想要從公立收容所領養貓狗,只需要年滿二十歲、沒有不擬續養紀錄,其餘的篩選評估則由工作人員自行判斷,目前只有新北市、新竹市兩地要求領養前須完成飼主責任教育課程,但一堂課有用嗎?若真的需要具體設下門檻,什麼樣的門檻合理且足夠嚴謹?

以許多愛狗人嚮往的德國為例,街頭沒有流浪狗、收容所不撲殺,養狗門檻讓許多國家望塵莫及,但這個門檻不只靠社會制度,也靠民心一同建立,事實上台灣的一些規定,放在德國甚至可以稱作苛刻,像是曾辦理不擬續養,未來就不得再領養的懲罰,對德國人來說相當不可思議,因為當地民眾多是無可奈何之下才會放棄寵物,但不代表他們將來有能力時,不會是個好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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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的志工 ↑ 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的志工對於關懷流浪動物收容議題不遺餘力。
新北三芝的貓搖籃 ↑ 在新北三芝的貓搖籃,設計出讓貓咪適性的立體活動空間,打破收容所的刻板印象。
TNR協會推動絕育 ↑ TNR協會針對流浪貓犬,積極推動絕育概念。
領養代替購買 ↑ 透過動物之家的送養會終結動物流浪,實踐「領養代替購買」的觀念。(圖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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