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札記】天意憐幽草,人間重晚晴

撰文/王思熙

章雜誌、廣電網路媒體,經常出現「長照2.0」這個名詞,剛開始不甚了解個中含義。後來發現「長照2.0」經常伴隨人口老化的議題出現,心想,「長照2.0」必然與老人有關。

之後,傾聽專業人士的說明和新聞媒體系統性地報導,逐漸明白,所謂「長照2.0」,確實是為了長期照護弱勢老人而設的。儘管如此,心中疑惑仍然未解,為什麼我們的法律規定,年滿六十五歲,就成了所謂的「老人」?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現在六十五歲以上的人口,已達總人口數的百分之十四。而國際普遍認為:老人人口占總人口數百分之十四以上,就進入「高齡社會」。台灣,很顯然已經進入高齡社會了。

「老」字,往往給人有「往事不堪回首」的滄桑與「好漢不言當年勇」的無奈。悲觀的人,總是帶著「老大徒傷悲」的失落,「青春一去不復返」的感傷,「老」字讓他們更感消極與頹喪;樂觀的人,則認為「老當益壯,老而彌堅」,從不說老,從不服老,也不喜歡別人稱他老。

姑且不論每個人對「老」這個字的感覺如何,我感興趣的是:為什麼「老」的定義是六十五歲,而不是六十歲?不是七十歲?不是七十五歲或其他數字?

老人享有「敬老」的優惠與福利,確是一番善意與美意,任何人都欣然贊成,無意反對。但將六十五歲作為「老」與「不老」的界線,當下人生被烙下了跡痕,對年屆六十五的人來說,確實頓時沈重了起來。

「生、老、病、死」,人生四象,「生」是短暫,「老」是過程,「病與死」是必然,本無需忌諱高談闊論。但凡夫俗子無不貪生怕死,偏偏「老」與「死」又緊密相鄰,於是「老」字就成敏感字眼,是褒義?是貶義?取決於每一個人的心態,並無定論。

例如孔子曾指著他的朋友,開玩笑地說:「老而不死謂之賊。」在這裡,這個「老」字就有貶義。意謂年紀大了,生命不斷貶值了,貶到一點點的剩餘價值都沒了,自己又不安分守己,肆無忌憚地坐等白吃午餐,無異盜賊一樣,與其如此,不如早點死了的好。

這雖然是一句不經意的玩笑話,個中不難看出對「老」的冷嘲熱諷。這樣的話,聽在「老人」的耳裡,當然備感無奈與無用。

十二世紀南宋豪放派詞人辛棄疾在六十六歲時,寫下《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是歷代人人傳誦的佳作:

千古江山,英雄無覓,孫仲謀處。舞榭歌台,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斜陽草樹,尋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當年,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贏得倉皇北顧。四十三年,望中猶記,烽火揚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鴉社鼓。憑誰問,廉頗老矣,尚能飯否?

沒有錯,英雄出少年,三國時期,孫權周瑜,劉備孔明;南北朝南宋劉裕,年少氣盛,「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談笑用兵,何等驍勇,意氣風發。

西漢名將霍去病,年僅十八、九歲,率兵千騎,直搗匈奴,大破敵軍,穩住江山,開疆闢土,匈奴雖悍,聞之喪膽,邊患盡除,大漢聲威,震懾大漠,霍去病凱旋,威風凜凜,封禪狼居胥山,傳為美談,正是英雄出少年的寫照。

春秋戰國時期,趙國猛將廉頗,衝鋒陷陣,千里單騎,所向披靡,氣勢如虹,但這些英勇事跡,隨著歲月流逝,「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一聲「憑誰問,廉頗老矣,尚能飯否?」一下子,從山巔掉到了谷底。當時廉頗雖已年屆八十,卻猶能躍馬揮戈,只是一句「一飯三矢」,不被重用,「塵滿面,鬢如霜」,難償宿願。心中愁惆,有如蘇東坡所說的「千里弧墳,無處話淒涼」。

辛棄疾所寫的幾位歷史人物,年齡懸殊,是極端特例,不能一概而論。但我們還是要問:六十五歲,果真老了嗎?不能再意氣風發了嗎?嚴格來說,可以說「是」,也可說「不是」。古代由於爭戰頻仍,年輕人戰死沙場數以萬計,天災人禍,饑荒餓殍,孩童早夭,醫療衛生條件欠佳,英年因病早逝者不勝其數,能活過七十歲,已屬不易,才會有「人生七十古來稀」的說法,稱六十五歲為老人,並不為過。

現在,我們的平均壽命已逾八十歲了,九十歲以上的老人所在皆有,將六十五歲的人列入「老」的行列,似有商榷餘地。何況古人也說「人生七十才開始」,心態調整了,心存樂觀了,忘記數字,年過八十再稱老,猶未為晚。

時空背景不一樣了,許多觀念與法律,必須與時俱進,數百年前,甚或數十年前,稱六十五歲為老,並不為過,因為在當時平均壽命短少許多,到了五、六十歲就顯得老態龍鍾了。

如今,我們的平均壽命已高達八十歲,將「老」這個字定位在六十五歲,是否早了些,確實值得研究。

或許有人會說:「界定六十五歲為老人,是國際的通例,並無不妥。」

沒錯,年逾六十五歲,泛稱「老人」是國際通例。但全世界各國平均壽命年齡,差異甚大,豈能相提並論。

既然世界各國的平均壽命不一,各國都應審時度勢,依自己國家的平均壽命狀況,界定自己所謂「老人」,否則平均壽命年較高的國家,人口「老化」,必然拖垮國家的活力,社會問題就會隨之而來,層出不窮。

例如日本是世界最長壽的國家,平均壽命超過八十五歲。六十五歲以上的「銀髮族」,已占全日本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七點七,幾乎每三個多人中就有一個所謂的「老人」,而日本九十歲以上的老人也已超過二百萬人,如果再不重新定義老人年齡,日本很快就會成為名符其實的「老人國」了。

有鑑於此,日本神奈川縣大和市政府,率先宣稱要打造「不稱七十多歲的人為老人的城市」,並說:「在迎來人生一百年時代的超高齡社會中,有必要改變一般將六十五歲以上,視為高齡者的固有觀念。希望這一代的人,都能符合其意願和能力,一直生氣勃勃地活躍於社會。」

大和市市長大木哲,在宣示儀式上進一步地說:「希望通過這項宣示,釋放出積極的信號,來延長市民的健康壽命,提高終身工作意識,無論年紀多大,都能活力滿滿地活出精彩。」

「日本老年學會」等組織,去年已決定將老年人定義,建議調整為七十五歲,神奈川縣大和市與之相互呼應。但該市說:這樣的宣示,並不會對國家法律和條例定義的「老年人」產生影響,該有的福利不會遭到減少。

誠如日本大和市長所說的,不稱七十多歲的人為「老人」,是釋放積極的信號,來延長市民的健康壽命,提高終身工作意識,無論年紀有多大,都能活躍於社會。這番話直接深入解決國家老化問題的核心,徹底顛覆所謂高齡老人的僵化思維。

由於受老齡界定的僵化思想影響,法律上所謂的日本老人因具有強烈的無力感和無用感,生活彌艱,監獄儼然成為他們的「天堂」。

在高齡化日趨嚴重的日本社會裡,老人退休了,此後漫長的二、三十年甚或四十年的歲月裡,靠著「社會福利」的微薄補助獨自生活。過去的積蓄一旦花光或被子女揮霍殆盡,難找工作,生活無著,逐漸淪為無助老人,或被稱為「下流老人」,為了溫飽,有人甚至偷取東西過日子。

一旦被抓到了,依法判刑,在監獄裡蹲個一年半載,出獄後,成為累犯,又被判刑關進監獄。如此反覆進出,難怪一位第三次入獄,被判一年五個月徒刑的七十八歲老人說:「監獄就是我的綠洲,一個能放鬆的地方。在監獄裡雖然失去自由,但沒有什麼需要擔心的,在這裡有人跟我說話,還有飯可吃。」這就是日本無助老人的悲哀。

人,一旦被定義為「老」,工作權就被沒收了,活力與自信被淹沒了,意氣不再風發了,跨過六十五歲的一夕間,被劃定為「老」,從「壯有所用」,到「老有所終」,從天上掉到了地下,心智弱化了,隨著歲月的流逝,分分秒秒地將生命流向人生的終點,落寞之情可想而知。

社會敬老福利,是善意也是美意,卻無意點燃了火苖,將「老」弱化、異化,邊緣化,學者意圖用同情的好意為老人謀福利,政府為政治的目的給老人優惠;年輕人用無奈的眼光,勉強為老人讓坐,如此林林總總,直接間接,有意無意,明示暗示,人老了,就不能夠再揮灑生命的彩筆了。

於是,到了退休之年,有錢的老人,到處遊山玩水,享受「天意憐幽草,人間愛晚晴」的意境;沒錢的老人,只得省吃儉用,過著「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的悠閒。低端弱勢的貧病老人,過著「朝不保夕,無處話淒涼」的堪憫處境。

其實「老」,不純然是生理的老化,大都是心理的自我弱化,最重要的還是國家法律與社會觀念的固化與僵化。轉個念頭,換一個角度,就可以像魔法般地化「老」為「童」。方法很簡單,就把定義「老人」的那條線,提高到或許是六十八或許是七十,更或許是七十五歲。如此乾坤一畫,剎那間,所有一切因「老」所產生的問題,瞬間迎刃而解。

也許有人會批評,這是自欺欺人,異想天開掩耳盜鈴,不切實際,道道地地的障眼法,而嗤之以鼻。

但「前車之鑑,後事之師」,日本對「老」的看法已開始覺醒了,大刀闊斧,斬斷對「老」字定義的那條僵化繩索,為似乎被綁架的「超高齡社會」解套,避免遭譏「滿國盡是銀髮人,處處皆是老人蹤」的窘境。

台灣平均壽命已逾八十歲了,對於「老人」的定義,也應開始省思了,法律是人定的,思想設的,若不改弦更張,恐將步入日本後塵,陷入超高齡社會的泥淖。日本神奈川縣大和市的宣示值得我們重視,在法律規定六十五歲的老人福利受到保障的前提下,不再稱七十多歲長輩為老人。讓他人的活力可以激化,經驗可以傳承,雄心壯志可以持續,存在感可以提高,生命價值跌深反彈,轉「老大傷悲」為「老而彌堅」,生命彩筆因此可以再度揮灑,不亦妙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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